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十六条的要求,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,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:
(一)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;超过5年的,每6个月检验1次;
(二)载货汽车和大型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;超过10年的,每6个月检验1次;
(三)小型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;超过6年的,每年检验1次;超过15年的,每6个月检验1次。但是,无锡、随州等部分城市要求黄牌车每个季度(3个月)年检一次,一年4次。
欢迎新老客户前来公司实地考察生产实力和产品工艺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。